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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 in Grand Central Terminal 迷失在纽约中央火车站

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人太多的地方。比如:百货店,电影院,戏院。
无论逛街还是看电影都喜欢找人少的时候去,并且完全不在意是否只有自己一个人。

大概是因为我的耐心有限。

纽约中央火车站是唯一一个我不在乎人多的地方,因为我喜欢这个地方没有人可以长时间停留,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一副行色匆匆的神情。
在这里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想要到达的地方,在这个中央火车站只是片刻的逗留。
也许是急着回到温暖的家,也许要旅行去一个陌生的城市。
在这样的人流里,我却感到自在。

深爱着这美国最繁忙的火车站,有着法国巴黎歌剧院的风格,全世界最大的公共空间。一百年前的建筑,历经百年风雨的洗礼,岁月的流逝,却依然华贵,依然人头攒动。
抬头看的时候,你会看见一副布满大厅的拱顶的星宿图,蓝绿色的背景下,几千颗星星在对你闪烁。

那一刻,时间是静止的。
人流,喧闹仿佛都已经不存在了。
另外一个童话世界的大门为你缓缓开启。


整理一下最近看的非好莱坞式电影

昨天和朋友去看了电影carnage杀戮,是由戏剧《杀戮之神》(God of Carnage)改编的,一个屋子四个人,一场好戏!

婚姻,教育,两性,人性的弱点暴露无遗!去看吧,四个老戏骨的精彩表演(Jodie Foster, Kate Winslet ,John C. Reilly and Christoph Waltz),让你笑着思考的79分钟。

另外一部是电影惊悚末日(Melancholia)

画面唯美,特技也堪称是大手笔。

可是内容异常压抑:忧郁症的妹妹亲手搞砸了自己的婚礼, 亲人离去,最爱她的新郎也离她而去,只因心里的恐惧无法诉说;

姐姐一直无条件支持妹妹,却在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刻溃不成军无法自己。

错过这部片子是遗憾,看了是郁闷。尤其最后眼看着另一颗行星撞上来,地球毁灭,不禁联想到2012世界毁灭的预言,心情十分郁闷。

看还是不看,自己决定吧。


爱的导演有几个:王家卫,伍迪·艾伦woody allen,佩德罗·阿莫多瓦 Pedro Almodovar。
这部the skin i live in 我的华丽皮囊,就是阿莫多瓦的新作。
再加上男人味爆棚的安东尼奥·班德拉斯 Antonio Banderas,这部戏我不得不看!
非常奇怪的题材,非常诡异的情节。
可是你看着看着却又觉得一切都在情理之中。
亲情,爱情,欲望,妥协,复仇,原来人性的复杂岂是一两个字就能说的清楚的。
看吧,非常推荐!


2012,一定要幸福!

“我想说的是,时间一定会把我们生命中的碎屑带走,漂远。而把真正重要的事物和感情,替我们留下和保存。

最终你看到这个存在,是心中一座暗绿色高耸山脉。沉静,安宁,不需任何言说。你一定会知道,并且得到。只是要学会等待,并且保持信任。”

2012,一定要幸福!!!!!


蓝色情人blue valentine——可以深爱也可以不爱

 

其实爱情是很奇怪的东西,不能当饭吃,不能当水喝。爱着的时候,欢喜和忧伤都来势汹汹;不爱的时候,连多说一个字都觉得厌烦。

这部电影的review我一直不想写,因为要花太多的力气和感情。那天看完电影就已经感觉整个人像被掏空了一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个笑容也挤不出来,一个人傻傻的坐地铁回了家,好几天才缓过神儿来。

 

其实倒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两个年轻人相爱了,结婚了,不爱了,分开了。那女孩未婚先孕,孩子的父亲不是他,可是他爱她,于是要求她嫁给他。她为他放弃了继续升学的机会,他为她做了一个好父亲。

 

他们以为爱情是童话故事,只要相爱就有完美结局。而现实是,任何美好的童话遇到生活里的琐碎还是会变成柴米油盐的烦躁,最后彼此都不能忍受对方,只得放弃。

 

他的固执和孩子气,她的迁就和不满。

 

故事是用插叙的方法来描述的。所以你这一秒微笑着看他们热恋,下一秒就清楚的看着他们争吵,彼此折磨。好像坐着云霄飞车,这一秒你还在天堂下一秒就把你直接扔到地狱。

 

越看到结尾就越觉得喘不过气,当快乐往事被时间渐渐模糊,手里握着的就只是痛苦的现实。

 

可是,你总会觉得忧伤,替他们忧伤,对爱情默哀。

 

有些片段是那样的难以割舍:她穿着一条红色碎花裙子,棕色的皮夹克站在店铺打烊的昏黄灯光里,两个人都舍不得回家,他为她唱情歌,她抓着裙角随着歌声跳舞。手牵着手,她笑得比烟花还璀璨。

 

终于她说我累了,真的累了。

 

夏天就要过去,他的背影也一并消失在视线里。

 


love Story

为了庆祝MSN SP换地址到WORDPRESS,我来发发电脑里攒的字吧:)

这本来是个游戏——我在MSN上找几个朋友每人写10个词给我,任何词。也许你听过中国有测字的说法:让你写一个字,从而占卜你想要知道的事情。我不懂那么多的玄机,却从这十个词里真实的感受到了朋友们的想法,或者说是他们现阶段的状态。

奇怪的是,几乎每个人都写下了LOVE这个词作为开头。

There must be a reason why everybody wants it so much.

Love

What is love?

Story 1: love, sex, famous, freedom, stripper, anal, music, art, tits, death

题记:E的这10个词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CLOSER那部电影。大概是Natalie Portman那段关于脱衣舞娘的戏:情色,欲望,自私而又抽离的灵魂。那些人无法活在没有爱的世界里,可是最爱的人不一定是躺在身边的那个。

终究,无尽的孤独是那样的可怕,却没有人能够逃得脱。

张爱玲说:“生命如同一件华美的袍,里面爬满了跳蚤。”如果当那件袍消失不见,生命就只剩下了无数的跳蚤,就好像当爱情注定要用孤独作底色,再多的形容词也显得苍白无力。

闹钟响了又响,清晨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毫不客气的照亮了整个房间。我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

起床,洗脸,戴隐形眼镜。

最后刷牙。

刷完牙我把牙刷放回杯子,她那支紫色的牙刷迅速和我的牙刷靠拢在一起:我的那支牙刷的刷头是湿的,她的那支却干得那么明显,还残留着一些白色牙膏的痕迹,仿佛随时可以裂开来。

不记得今天是第几天她没有回来了。

我把门打开了一条缝,边吃吐司边喝茶,读着报纸仔细听走廊里是否有高跟鞋的声音响起。一直没有任何声音,清晨安静的让人窒息。

这个女孩是我在一个脱衣舞俱乐部里遇见的,她告诉我她叫April,跳脱衣舞40美金,带她回家的话要多加一个0在后面。不知道是那晚的灯光太昏暗,还是我已经喝了太多不加冰的威士忌。我无法看清楚她的五官,只记得她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我。当她那柔软的身体靠近我的时候,我听见自己说:跟我回家吧。

我开始决定我不想再等待。

April的身体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柔软,她的皮肤很白很润,如同一匹上好的绸缎。我狠狠地近似粗暴地对她,有撕裂般的快感。她闭上了双眼,在我的身子底下不安地扭动着。快感加剧,我忍不住对准她的嘴唇吻了下去。

我没有开灯,却把音乐开得更大声,转头看沉睡的她,那冰冷的月光照在她浑圆的乳房上,居然泛着青色的光芒。

不知道为什么April没有拒绝我的吻。

沉沉睡着的时候,恍惚中感觉April把她的手放在我的掌心里。我知道牵手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因为牵了手的手,到最后还是要放开。可这只是一个梦,我可以牵住她的手,不管她是谁。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没有拿我放在沙发上的400块钱。

周末,我又来到这家俱乐部,我想把钱还给她。当她再次用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对她说:跟我回家。

她的身体一如我记忆中一样美好,一样充满了诱惑。当我对她说,你的身体在月光下会泛着青色的光芒时,她笑了,不可抑制的大笑,然后用她的嘴唇堵住了我的。

早晨醒来的时候,她还睡在我身边。她睁开眼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可不可以给我找一只新的牙刷。

于是,April开始搬过来跟我一起住,我把她的新牙刷和我的那支旧的牙刷并排放在一只水杯里。

我是一个作家,靠字数卖钱的那种。请不要问我,我都写些什么样的字,有时候我也无法面对另外一个自己,那个我不是太尖酸就是太俗气,一副恶俗的嘴脸。而现实里的我,只是一个寂寞的男人,偶尔会做三文鱼配白米饭给自己。我喜欢我的生活有规律,这样才能给我一种可靠的安全感。总觉得有一天我是会出名的,虽然现在还没有,并且我也不知道有一天具体会是哪一天,但是我想这样有规律有耐心地继续等待下去。

我每天把闹钟定在早上八点,起床之后洗脸,戴隐形眼镜,最后刷牙。我每天早上一定会看报纸,虽然那些新闻全部千篇一律:除了自杀就是他杀,不然就是战争或者是自然灾害。

看报纸的时候,我会记得把门打开等她回来。

我住在纽约上城,中央公园旁边。附近住着的是有钱人,老人,结婚了的人,生了孩子的人。每每出去都发现自己的格格不入,因为我总是一个人:孑然一身的走在去超市的路上,看电影院的路上和去出版社的路上。这一切都好像梦一样的不真实,以至于我怀疑我和她究竟有没有相遇过,那些床上的激情是否都出自我的想像。

April是一个很贴心的女孩子,她会在清晨回家的时候顺便把门口的那份报纸捎带给我,还会定期帮我清理冰箱里过期的食物。我写东西的时候她不会吵我,自己安静的在一旁用电脑上网。睡在一起的时候,她会用她的胳膊柔软的缠住我的,而我却会在她熟睡的时候把她轻轻的推到一旁,她会迅速的再粘过来,我会再把她推开。幸好她的工作很多,我只是在她休息在家的时候才要重复地做这个推来推去的动作。

我不喜欢一个人睡,可是我始终没办法理解为什么两个人要贴在一起入眠。就好像我需要April,可是我并不爱她。

如果你不爱一个人,就会生出许多厌烦。比如我不喜欢April 每天都会在工作的空档发短消息给我,我也不喜欢她看着我的眼神,那样的柔情似水,死心塌地。

于是一天晚上我终于跟她摊牌:你搬出去吧,我想重新过一个人的生活。April发疯般的哭,大声喊叫。我听不得她绝望的哭喊,拉开门要走,她用力拉住我不让我离开。我知道她是存心要折磨我,要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痛苦。这女人的面孔由于痛苦和绝望而变得狰狞不堪入目,她开始摔东西,所有的东西。我强忍着看她把我喜欢的白色盘子摔碎,我心爱的吉他扔出窗口。我的头好似要裂开来一般:我找不到我的止疼药。

她又开始哭起来,世界末日般的,她愤恨地说:你为什么就是不肯爱我?

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能爱任何人。

这个问题让我烦躁不安,我不想再听她问我为什么,我用手使劲捂住她的口和鼻,她挣扎着,愤怒的双眼终于透露出惊恐的神色。

April渐渐安静了下来,她那柔软的身体在月光下泛着冷冷的淡青色。

我的世界恢复到了以往的平静,寂寞的让人忍不住心伤。

是的,我是如此的寂寞,如此的需要爱,却无法去爱任何人。

心里有一部分慢慢的死掉,我眼睁睁的看着它死去,却无能为力。

于是,我每天早上看报纸的时候都会记得把门打开等一个人的出现,那个人是谁其实我并不知道。可是我想当她的高跟鞋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我一定会认出她。

当生命只剩下跳蚤,我只能用等待来保持沉默。


关于2010年夏天的记忆

part 1 西塘

也许是为了寻找我记忆中十几年前丽江的影子,我在45度的酷暑中毅然而然地踏上了前往西塘的路。

生活着的水乡古镇西塘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距嘉善县城11公里。西塘是一座已有千年历史文化的古镇。西塘与其它水乡古镇最大的不同在于古镇中临河的街道都有廊棚,总长近千米,就像颐和园的长廊一样。在西塘旅游,雨天不淋雨,晴天太阳也晒不到。

tom cruise曾在西塘拍摄mission impossible3,让这个曾经不知名的江南小镇也跟着火了一把。

可是,活生生的事物总是无法与记忆相媲美。我终究还是被酷暑和熙熙攘攘的游客们打败了。我想要的西塘并不是我看见的那个西塘。

只在西塘吃了午饭,连夜景都没有看就当天往返了苏州。

还想再去一次吗?我问自己。

其实已经没有遗憾。


part 2 成都

去四川。

这三个字总是会在我脑海中出现,可惜每每总是与四川擦肩。

计划一直未能实现,与四川一别就是十几年。

虽然这次在成都只停留了短短的三天,但我也已经心满意足。

去武侯祠,文殊院,在锦里看变脸吃火锅。

那几天一直下着清凉的绵绵细雨,舒服极了,轻轻抚过脸颊好像情人般细致而温柔。

慢慢的,我那烦躁的心情居然变得和这座古老的城市一样安静和慵懒。

悠闲地饮杯茶,和朋友轻松的聊天,那夜色那茶香仿佛就是时间存在的意义。
恍惚间,在丽江时那种天高云淡的感觉又回来了。
只是这一次我是在成都。

感谢三哥三嫂一直陪着我玩,我也永远都会记得临走那晚满街弥漫着的呛人的辣椒味儿。
成都,等我回去!



part 3
东京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虽然想去日本,可是其实向往的地方一直是京都。
 在纽约呆得久了便对大都市感到厌倦,我曾经以为东京也是一样的。

去过之后我才知道:东京是独一无二的。

在东京的时候还会背着相机包到处跑,到了后来就彻底的把5D扔在了一遍。

尽管有心理打算可还是很没出息的没有捂住钱包和管住自己的胃。

怎么世界上可以有这么一个地方,有这么多好吃的食物和这么多可以把钱花光光的化妆品呢?
真是害死我了。



part 4 上海

虽然全地球的人都跑去看世博了,但是我没有。

十年前我去的时候有人说上海很像纽约,可是我觉得现在的上海越来越不像纽约了。

现在的上海越来越繁华也越来越拥挤。拥挤的让人透不气来。

好在我没有多停留,在机场带了一盒大闸蟹空运回家,很是满足。



part 5 苏州

我承认我是对苏州很有爱的。

并且大力推荐住的这个酒店:苏州吴宫泛酒店pan pacific。
整个酒店就好像一座宫殿一样,很漂亮。

我们住的是贵宾楼,走廊通道是透明的装满水,里面有金鱼在游动。贵宾楼每天的早餐是免费的,下午有免费的英式下午茶,各式饮料和酒也全部都是免费的哦。

那几天实在是太热了,才打车到了拙政园我就开始中暑,头疼。一心想着回家,夏天还是东北舒服啊,晚上出去遛弯儿都得加件外套,要不凉着呢。




part 6 沈阳
home sweet home!!!


一个理想主义者和一个悲观主义者的爱情故事

一天早上,理想主义者被满屋明亮的阳光晒醒。他睁开蒙胧的双眼,望着阳光下无数在空气里跳舞的小灰尘发呆。他匆匆走到电脑前面,买下了去她城市的往返机票。这期间他的女朋友打电话过来,问他新房家具的问题,他含糊的应对着,说一切由她决定,说自己很忙,随即草草挂了电话。呆呆的看着屏幕上那张电子收据傻笑,然后他站起来去把忘记拉的窗帘拉好,重新回到床上,继续蒙头大睡。

该是跟他的大床好好谈场恋爱的时候了,昨晚的睡眠全被新的设计工作给耽搁了,现在他需要大量的睡眠。


在异乡的那些日子里他都不忘带上自己的枕头,那枕头会夹有熟悉的味道和一种莫名的安全感。这个习惯经常被他的女朋友小蕾当做笑话来讥讽他。他和小蕾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相识,两个人可以肌肤相亲,住在一张床上,同一个屋檐下,可是却无法坦白彼此的灵魂。


可她却不同,虽然她是那么的遥远,隔着电话或者网络,却对他内心的每种悸动了如指掌。

他经常会梦见他向她诉说的那次,他们坐在高高的窗台上,夜风吹来月光
和清凉,窗帘温柔的舞动。她没有笑,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安静的望着他,轻轻的摸着他的头发,把他拉向她心口最柔软的位置。那一刻,他听着她的心跳感觉到更
多更强大的安全感,无比的诗意。虽然那只是一个梦而已。

 是啊,即使在睡梦中他也始终没有忘记他的身份:他是诗人,他是画家,他是理想主义者。

下了飞机,他的双脚刚一踏到平实的大地,身体就忽然充满了活力,飞机上的阴翳情绪顿时一扫而光。北美的阳光对他有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眼睛有些湿润。他耐心且微笑地等着入关。他喜欢看身边的人:那些漂亮的男孩和女孩,青春的面孔肆无忌惮;那些年老的人,他们的手他们的脸和他们的身体都承载了时光和变迁,他们互相搀扶懂得珍惜。


而他想做那个能够承载时光也始终肆无忌惮的人。

小的时候他问爸爸,天上那些永远不知疲惫的鸟是什么鸟?爸爸望着远方的天空回答他说:那些鸟是青鸟,它们都是带着愿望而飞翔的鸟,幸福的青鸟。
小时候的他还不明白这些话的含义,他只知道有一天爸爸带着他的相机离开了家,去了很热很远的非洲,从此再没消息。可他觉得爸爸一定是幸福的,就象那些青鸟一样。
他还记得他小时候最喜欢骑在爸爸的肩膀上,边吃冰棍边听爸爸讲他去过的那些地方,山山水水,人情风俗。听的入神忘记手里的冰棍,然后听见爸爸哎呀一声说那冰化了,冰水掉进他的衣领里,于是两父子笑成一团。
而妈妈,他记得每次爸爸出行前她满目的悲凉和泪水。妈妈在他记忆里是温柔的,慈祥的,充满母爱的,就象所有小说和诗歌里描写的母亲一样。
后来妈妈把他交给了奶奶就消失不见了。
他是理想主义者,从此妈妈变成了心底的那滩清水,而爸爸变成了他心底最坚强的那部分。这样就不会让自己太感伤而过分矫情。

好几次,他都有冲动想对她讲出喜欢那两个字。他想她是一直知道的,她是那么聪慧的女子,欲拒还迎的尺度都拿捏的恰到好处,甚至连他也渐渐沉醉在那份暧昧的诱惑里而不能自拔。所以他一直没说,而终于错过了机会。

 
当他游荡在这个城市里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原来城市也会带来某种气息,某种被设定好的特殊的氛围,而这一切都跟她有关。他曾经幻想拉过她的手,手指纠缠,手心相对。忽然间,他就这样怔在喧闹的城市阳光里,对着想像中的她脸红了起来,手足无措。

 睡醒了之后,他打电话给她:“喂,我订了明天去纽约的机票。我想去你住的城市,呼吸和你一样的空气。

她沉默着,沉默得让人心痛。

他问:“你要不要见我一面?”

终于,她的声音飘了过来,却是那样的遥远而不可及,她说:“
还是不要见了,我们从一开始就已经错过。”

他记得她说过她自己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她相信爱情却不相信永远;她相信美好,却不相信明天;她不相信的永远比相信的要多,所以慢慢的她放弃希望放弃梦想放弃可以快乐的理由,因为那些都是昙花一现,终将消失。

 

只是这次,他没有想到,自己是被放弃的那一个。

 

他拿出她之前给他的那张地图,努力辨认自己的位置,然后选择了最近的地铁站钻了进去。热浪迎面而来的那一刻他终于明白她每天搭地铁回家时的感觉:肮脏拥挤的地下铁里充斥着各色各样的面孔却一律带上了冷漠的面具,破旧不堪的通道上有碎瓷砖拼贴的图案,五彩斑斓却无人喝彩。
嘴巴里喊着寂寞的人往往是不够寂寞的,真正寂寞的是那些不说自己寂寞的人。而她所在的这座城市,一定住满了世界上最寂寞的人。他们白天面目模糊,性别混淆。
晚上就酒精作祟,在城市边缘寻找猎物。他记得她说,她不喜欢这座城市的夜晚,喧闹的过于不真实。红男绿女的嬉笑,酒吧的音乐通宵不停,除了星期一的晚上略
为平静,其他任何的一个日子都可以变成狂欢的节日。


可他依旧欢喜的在午夜时分在她家附近散步。她说过她家门口有一家星巴克,每天早餐时分,白领喜欢站长了队只为买一杯咖啡。而她是不喝咖啡的,所以不屑。还记
得她说喜欢隔壁街的图书馆,古老的铜质大门,他靠过去,把自己的手搭在那坏掉半边把手的大门上,想象她是否也在某个午后,这样的推门而入呢。

他用胸膛抵着床的柔软,一夜无眠。原本是来还一个心愿,却被这座城市把他的思念变的更加具体,到处都有她的气味她的踪迹,唾手可得。他记得她问过他如果见面他们会做些什么。他说:我想抱着你,仔细的亲吻你的指间你的眉毛和你的眼睛。

 可是,现在她到底在哪里呢?那次通话之后,她的电话号码就变成了一个空号,再也拨不通。
她消失的无影无踪。

 午夜接到女友的电话,抱怨搬家公司搞砸了好多事情,说家具的颜色不满意,又给单位领导骂了。女朋友拖着哭腔说:你在哪呀,婚礼的日期快到了,我现在就想看见你。他无奈的叹气,安慰她:宝贝,别哭了,我这就去改机票。

 

其实如果见面,他想他们可以像朋友一样谈谈对以后的打算,谈谈事业,也许还可以谈谈那个即将来临的婚礼。女朋友跟了他那么久,该是时候给她一个名分。

这样也许残忍,可是没有什么比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理想被摧毁更残忍的事。

起码,他还剩下诚实。

其实他真正想说的还有一件事,他一直没说,现在说了已经没有意义。可是如果见面他还是想亲口对说她那三个字:喜欢你。

 

就好像所有理想主义者一样,他在心动的时候画了一个空心的圆,总以为是有迹可寻,最终却还是不得不回到了原点。

 


more about lincoln center








尸、殺、狂、黑、死、醒、疯、血、車、軍、超、跑、跳、頭、躲、骨、鬼、魔

拨号5.0 says:
 头疼死了

 泪钻lulu  says:
 靠,我也是

拨号5.0 says:
 到底鬼故事要怎么写

 泪钻lulu  says:
 你把那些词给我
 我帮你写

拨号5.0 says:
 尸、殺、狂、黑、死、醒、疯、血、車、軍、超、跑、跳、頭、躲、骨、鬼、魔

 泪钻lulu  says:
 我真是爱你

拨号5.0 says:
 谢谢
 wait,什么?
 起码给我个主意

 泪钻lulu  says:
 我在帮你写
 你等下

 泪钻lulu  says: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一辆装满了魔鬼尸体的超级大号军车疯狂的撞开车库门向北方疾行,那声音在寂静的夜晚格外刺耳,惊醒了睡梦中的人。那是疯子在开车,还是鬼魂的哭喊?人们纷纷走出房子,车早已经扬长而去,只留下一地的鲜血和几根骨头。莫非是杀人狂出没?
人们逃跑着,躲避着,假装没有看见死亡的痕迹。

拨号5.0 says:
 不行啊
 不是学生能写出来的

 泪钻lulu  says:
 那你就别每个词都用
 这个不是学生写的
是你给的例文

拨号5.0 says:
 对啊
 本来就不是每个词都用
 给我想几句能用的句子吧
 比如天黑了

 泪钻lulu  says:
 夜黑风高的晚上

拨号5.0 says:
 不能用成语

 泪钻lulu  says:
 穿黑衣服的杀人狂,杀死了魔鬼,喝了他的血
 吃了他的骨头

拨号5.0 says:
 太现代派了
 有没有平常点儿的

 泪钻lulu  says:
 你真难伺候,你就一不正常的题材,怎么平常?
 我是杀人狂
 我喜欢黑色
 我爱好是杀人
 我喜欢魔鬼

拨号5.0 says:
 行了
 能不能内容健康一点儿的
 简单点儿的

 泪钻lulu  says:
 我不喜欢杀人狂
 我不喜欢杀人

拨号5.0 says:
 算了

拨号5.0 says:
 帮我想一想文化怎么比较

 泪钻lulu  says:
 两国爱好的邪恶势力不一样
 我今天不是给LI YAN比较了么

拨号5.0 says:
 就这一点啊

 泪钻lulu  says:
 中国:女鬼,美丽,读书人。僵尸,道士在一起
 美国:吸血鬼,杀人狂,怪物
 中国:通过鬼怪的故事来学习一个道理
 小孩子都是被吓大的
 美国:纯粹娱乐

拨号5.0 says:
 有道理
 再来一条吧
 文化上的

 泪钻lulu  says:
 我欠你多少钱啊我

拨号5.0 says:
 欠我一份爱

 泪钻lulu  says:
 都跟宗教信仰有关系

拨号5.0 says:
 不能提宗教

 泪钻lulu  says:
 你跟老师们能提啊
 好啦
 比较起来亚洲的鬼片是心理上的恐怖
 美国的是视觉上的,或者是真实事情改编
 比如德州电锯

拨号5.0 says:
 表达了文化上的何种不同

 泪钻lulu  says:
 宗教为什么不能提啊,明摆着的事

拨号5.0 says:
 不能提

 泪钻lulu  says:
 value的不同啊。。。受惊吓的点不一样啊

拨号5.0 says:
 嗷嗷嗷
 头大

 泪钻lulu  says:
 写的我挺爽的,等考试结束我来写个GOTHIC


蕾丝边儿


Go Asia again

在暑假究竟要去哪儿的问题上纠结了很久
心里是很想去巴黎住一个月的,顺便再把上次欧洲游没走到的地方走一走
可是最后还是选择了另外一条线路:回国。
先去日本,台湾再飞上海看世博,最后回家陪老人住一个月。
OK,I guess Paris is not going anywhere, so I’m going to Asia again this summer.

bday cards from crazy sweet Cass




浮躁


九月天高人浮躁
九月里平淡无聊
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未到九月,可是我很浮躁

如果你懂我在说些什么


忽然之间

春假一眨眼就过去了,基于我过于贪玩的缘故,堆积了像山一样高的作业没写完。
我并不是在开玩笑,因为这一大堆的作业里包括:写一本书和改写另外一本书。
于是,我就在这大好的春光里开始了改写一本书的工作。

头发剪了,生日过了,忽然之间觉得快乐。


自由式

在网络上读到的,发现这16条,每条我都可以在前头打check mark,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管是好是坏,用我的的方式,演自己的故事

女孩正确的生活方式之关于爱情
1、如果发短信息给你喜欢的人,他不回。不要再发。
2、不要24小时都想念同一个人。可以分 一点给家人和朋友。
3、如果男人以他忙为理由,不来探你的病情,不回你的邮件,不关心你的现状,不能和你承担生活的重负,无法给你勇气。勇敢一点,自动离开。没有什么比自己
关心自己来得实在。
4、学会承受痛苦。有些话,适合烂在心里,有些痛苦,适合无声无息的忘记。当经历过,你成长了,自己知道就好。
5、不要为了任何人任何事折磨自己。比如不吃饭、哭泣、自闭、抑郁,这些都是傻瓜才做的事。当然,偶尔傻一下有必要,人生不必时时聪明。
6、一次只爱一个人。
7、记住你喜欢的人的生日,包括你的家人,当然,还有自己。
8、穿有质感的衣服,找有质量的男朋友。他不一定很有钱,但是一定要能让你有安全感和开心。
9、爱那个爱你的人。如果只是你爱他,或者只是他爱你。趁早分开。女子不需要他人来假装疼爱,你也不需要假装疼爱某人。
10、如果决定离开一个人,行动要快一点,快刀斩乱麻;如果决定爱上一个人,时间拉长一点,看清楚是否适合你。
11、闲情时候自己煮花茶煮咖啡喝,或者做茶点吃,放一段柔情音乐,翻阅几页好书,然后睡个懒觉,快哉。
12、认真的对待你的工作。工作也许不如爱情来的让你心跳,但至少能保证你有饭吃,有房子住,而不确定的爱情给不了这些,所以,认真努力的工作。
13、宁缺毋滥。不要因为寂寞随手抓一个男人,这对你和他都不公平,而且太缺乏责任感。
14、对你不喜欢的追求者的示好和关心坚定的说不和拒绝。即使他说,这不关你的事。
15、如果没有人陪,学着一个人完成。
16、任何场合,保持应有的涵养。学会说谢谢、辛苦您、对不起。做错了事情要懂得道歉和改过。


选择题

振保说他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那个热情如火的情妇是他的红玫瑰,一个圣洁的好像一张白纸似的妻子是他的白玫瑰。其实这话也不是他说的,而是一个叫张爱玲的女子替他说的。

张爱玲无非是希望有这么一个男人,懂得珍惜白玫瑰的好也懂得善待红玫瑰的娇艳,不会得了便宜又卖乖,可是这样的男人天底下又能有几个呢?连这个叫做振保的男人也不例外,得了红玫瑰的好,却不想负责任,眼看着心爱的女人为他离了婚,身败名裂,他就赶忙把父母责任义务等通通摆了出来:我爱你,我也知道你爱我,就算是为了我好,你饶过我吧。红玫瑰哭了一夜,哭干了娇媚也凋零了爱情,从此毅然地与他形同陌路。

振保一颗心落地,长出一口气。是啊,千万别看这男人胆子小,跑起来却是飞快呢。

后来,他娶了白玫瑰。可这朵白玫瑰他怎么看都不如红玫瑰,别提开得热烈或者娇艳,连那玫瑰的花香都淡到模糊。

多年之后,振保巧遇红玫瑰,结果他自己先哭了起来。哭什么呢,难过还是悔恨?是在想如果这些年身边的人换成她就好了么?

不管什么理由,总之那些眼泪都是为了他自己。

再后来,振保发现自己的妻与人偷情,便彻底的自甘堕落了一场。他以为换过一支单纯的白玫瑰他就能够掌控自己的世界,结果还是被遭了一次狠狠的背叛。一如当年,他头也不回的抛下红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是男人生命里的一些选择题,奢侈又现实。你曾经以为可以掌控的那一切其实都是由自己的懦弱堆砌起来的。

 

第二道选择题是关于李碧华《青蛇》里的法海与许仙。

 

法海年纪轻轻便一身厉害的道行,随便遇见一只几百年修行的蜈蚣精就轻松给收了去。且不管抓对了还是抓错了,法海脑袋里想的是替天行道,除妖斩魔。每次出场也必定是金光闪闪,英气凌然。

可惜,这么好的一个白马王子却不爱女人。

为什么?因为他是一个和尚。

可是这个和尚却为了青蛇真真切切地动情过一次。

只那么一次,他马上就翻脸不认账,甚至恼羞成怒要把青蛇打回原形。

 

那许仙呢,不过是个教书的老师,家徒四壁,常年借住在亲戚家里。白素贞说:我只图他是个老实人,能稳稳当当过日子。小青你不懂,凡人的爱情就是一对一,从一而终。其实是白素贞不懂,千年蛇精遇见感情也是无可奈何,她忘记老实人也会有七情六欲,而这老实人偏就对着身边的青蛇春心荡漾。一个白蛇一个青蛇,两朵玫瑰,他都想要。

也许你会说,现实生活里不会有许仙这么不知珍惜的人。其实你错了,生活里有太多的许仙了。只看那后来的许仙们有没有学会一些遮眼法而已,比如:甜言蜜语,山盟海誓。

好了,我们暂且抛开这两个男人身上的缺点不谈吧。

他们一个是万人瞩目,一个是敦厚老实,一个是电光火石,一个是细水长流。你想要哪个?

不管你想要哪一个,前提是你得要是那条青蛇才行。

白素贞也是条蛇,只是这条蛇动了凡人的感情,白蛇产子,她便是人了。法海不爱她,许仙也一心二用。而小青呢,她只在乎白素贞,青蛇不懂爱情,她只关心胜负;就好象振保的那朵红玫瑰,最喜欢逗着男人玩儿,那些男人任她摆弄,一个个乖乖地跑过来,可等她真爱上了振保,就没人稀罕了。

 

 一个女人修成精,做条蛇其实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儿。你把卡门从头到尾唱个几遍其实也就懂了。

虽然我不是青蛇,可我会选法海。这个男人可以满足女人内心的英雄情结,虽然这个男人也懦弱的不敢承认自己的感情,但毕竟他只爱过一次,要是真换成许仙,也许他连自己真正爱的那个人是谁都还不知道呢。


Cat eyes+ glitter+ red flaming lips+ jazz= I Love Me!

最近迷两件事情:衬衫和大麦茶。
喝大麦茶喝到有一天晚上整夜失眠,于是找来Doris Day唱的Tea
for two
听整晚。
简单的歌词,却极感性且温暖
Picture you upon my knee With tea for two
And two for tea Just me for you
And you for me alone

闭上眼睛仿佛能看见那情景,两个相爱的人在午后的厨房里边喝茶边吃蛋糕,阳光洒在他们的笑容里。电话一直在响,可是他们完全没有听到,忘情的相拥而舞。

Doris Day一直都是邻家女孩的形象,唱起歌来也是柔情款款,那温暖的声音仿佛是一个梦境,她带你轻轻的走进去,什么时候醒来全凭自愿。

要谢谢RUSHENG特意帮我下载这首歌。

Doris Day的声音让我想起Marilyn Monroe唱的Santa Baby

这首歌后来很多人翻唱,比如麦当娜,小甜甜布莱尼,Taylor Swift, Pussycat
Dolls
还有很会跳舞的Shakira。所有拿性感做卖点的女星都迫不及待的来翻唱这首歌。可是女神就是女神,梦露演绎的版本是她自己,她的性感已经深入到骨髓里,不需要任何花哨的卖弄,声线里曲折婉转的都是别人学不来的。

迷恋的第二件事是衬衫。

以前是极讨厌衬衫的,觉得那领子袖子都让人有被束缚的压抑,直到最近。大概是人上了年纪的关系,这一季狂迷衬衫,尤其喜欢boyfriend style。四处找,看着看着就迷上了RugbyRRalph Lauren的副牌,专走运动学院风,尤其喜欢用骷髅做LOGO。以前买过一双粉色的骷髅鞋子一件POLO一条裤子,只觉得做工很扎实。

无意中晃回去,一眼看中这件红色的BOWIE RUFFLED FLANNEL SHIRT

才买回来,转眼就打折了,于是迫不及待的又下一单,准备把短袖的绿色也一起带回家。

星座说:白羊座最近会变成“我很想花钱,不花钱就浑身不舒服,即使没有什么是特别渴望得到的”,想到就买、路过就买,有意识买没意识也买,如果你的自控
能力很差,自知之明呢还是别在身上带太多钞票及卡,好奇心也别太旺盛免得好奇害死猫;需要牢记的:能够终结伤害与痛苦的是放下。

还真是超准的,希望下个月的状况会有所改变吧XD


跑题甚远,其实我是为了这件衬衫而专门拍的照片,又因为迷恋这两个字扯出来两首歌。

某人说想看,所以把照片放上来,大家一起来看看妆,算是新浪彩妆BLOG的第二篇。

懒人的敷衍法则:P

Cat eyes+
glitter+ red flaming lips+ jazz= I Love
Me!




snow storm 2010

每次纽约下大雪的时候我都会想起R,想起他强迫我跟他一起走过布鲁克林大桥的那年冬天,那么大的大暴雪,那么冷的早晨,桥上没有一个人,更别提什么spider man。那年的雪更厚,天更冷,整个人可以舒舒服服地躺在软软的雪里面,更有人全副装备的滑雪在SOHO前行。

头一天晚上全纽约已经如临大敌,很多学校早已决定第二天停课,唯独我们学校顽固的不肯停,于是学生不停地在MSN拜托说:老师请把第二天的课取消掉吧。

那个人刚从HAITI回来,美国的第一批医疗组,我说你是英雄,他说没死已是万幸。
他说他整个人都变了,然后看着我,我却不想看回他。

今年的气温其实没那么低,雪一边下一边化,把我的UGG都弄湿了,双脚仿佛踩在水里。到了后来更像是下雨,身上都湿了,头发也尴尬地贴住面颊。

可惜,今年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走布鲁克林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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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待续

记得三毛有一本书叫我的宝贝,里面都是她收集的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比如腓尼基人的瓶子,印第安人的娃娃,她的第一台车或者是一只铜脸盆。
看她书的时候我年纪还小,她身上那种异域气息和对荷西的深爱一下子就把我击中,那些故事是临睡前的伙伴,曾经在我的血液里流动。
这次又特意从国内背回来一套精装本,两套书在家存着。我是没办法对着电脑屏幕看太多字的人。
多年没读的三毛,即使不看,摆在床边也会觉得心安。

才飞回纽约的第二天就一个人跑去逛街,那天纽约冷得出奇,我逛掉了一张机票钱,终于死心。

开一篇写写我的恋物志吧。

对Marc Jacobs的 第一支香Daisy没什么很深刻的印象,却极爱这第二支香水——Lola。
仔细看了一下成分,前香是胡椒, 梨子, 葡萄柚. 中味是玫瑰, 牡丹 和天竺葵,尾香是香草, 薰草豆 和麝香 。
说不好自己究竟爱上了哪一种成分的味道,我第一次闻到Lola就魂不守舍,连睡觉的时候都要喷一点,完全忘记了Kenzo的温暖,从此Lola变成我最爱的香。
记得有一次感冒喷了很多很多的Lola然后躲在被子里大睡,居然连生病都变得甜美。如果可以,想摆满整整一屋子的Lola,那一定很快乐。
please,tell Lola I love her.

 

那串粉色水晶天珠是在雍和宫求的,后来它断掉了,毫不留恋。
我想佛一定是没有听见我许下的愿望。

我一向是不会拍静物的,如此精致的一副耳环被我委屈的不成样子。可是应该还是能看出来巴黎铁塔的形状和旁边那瓶NO.5。
这个Summer不用上课,很想去巴黎住些日子,在塞纳河畔晒晒太阳,啃长法棍面包,把香槟当水喝;在和平咖啡馆和朋友度过一个悠闲的下午,然后把自己扔在罗孚宫里,用心朝拜。


一朵花开的时间


昨天整理照片,忽然发现已经整整一个月
反复听梁静茹的歌,一遍又一遍
开到荼蘼花事了


Engaged twice in a day:P

一直没时间放跟帅哥们的合照,趁才开学还不忙的时候秀一下吧
多谢Danny大师拍的订婚照,终于改变了我单身已久的形象,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here you go:lulu engaged twice in a day:P



介小帅哥骑车路过非要跟我合影,我也没办法,他妈妈叫他都不走哦。
这么小就知道看美女了,唉,长大了可怎么办啊。。。


在第三位帅哥还没进入状态前,我先亮个相吧


PO几张美女图我就呼呼去

gee!it’s 6 am…..need my beauty sleep now


china 2010


做个傻女人

那梦很奇妙
他拉了我的手从十二楼飞下来,一层层的飞,所有的情节都是慢动作,好让我仔细看清楚这栋楼.
那里面装饰着的都是童话世界才有的珍宝:一层楼是会飞的书籍,另外一层是会说话的巧克力蛋糕,还有一层是专门给小公主穿的衣服和首饰裁缝店。我们停在这一层,我拿起最闪耀的那顶皇冠说:帮我带上皇冠吧,他笑着,温柔的帮我固定在头发上,又拉起我的手我们继续飞,一起飞。

忽然他不见了,我满世界的找他。开着汽车找他。风声在耳边呼啸,我才发现我有多么的想念他。

汽车没油了。一个女人匆匆的跑过来告诉我他去了某个舞池。我转进去发现人的面孔都熟悉又陌生,终于我知道我上当了。
这是个圈套,一个喜欢他的女人把我骗到这里。
 那个坏女人的武器是白色的机器娃娃,这些娃娃都没有眼睛以上的部分,只剩下半个头颅,每个娃娃看起来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一模一样,没有表情。大概有100个这样的娃娃,在一片白色的背景里,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小腿里装满了金针菇子弹。
我说:杀了我吧,我还是爱他
于是,我倒在了金针菇中。(我最爱的一种食物)
梦醒。







等待

很久没有这样想念一个人
带着微笑,等待
后来我知道,原来其实等待一直都是不美好的